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健康元药业集团)于2006年2月15日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5年2月24日在深圳市深南东路蔡屋围大酒店八楼会议室召开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八人,公司董事朱保安先生因在外出差已授权曹平伟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两名监事会成员及公司两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保国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核销呆账及固定资产、存货报废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决定核销坏账93.51万元,报废固定资产及存货1,085.14万元。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4年度审计出具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的2005年度本公司母公司会计报表实现的净利润121,363,809.21 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2,136,380.92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 6,068,190.46元,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609,93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元(含税),派发红利总额为97,588,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审阅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06年3月30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05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6年3月30日(星期四 )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银湖旅游中心
    (三)、会议审议事项:
    1、《聘请200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上述议案将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后生效。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
    2、于2006年3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股权证明;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表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到达深圳的时间为准(附件1)。
    2、登记时间:2006年3月20日-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地王商业心23楼
    4、联系人:邱庆丰、肖蔚
    5、联系电话:0755-82478966,传真:0755-82478967
    (七)、其他: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健康元药业集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