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5日以送达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二届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05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对董事会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发表意见》: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变更原设立新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剩余资金5,000万元、原注射用拓扑替康项目剩余资金296.48万元、原注射用他唑巴坦钠/哌拉西林钠(海他欣)开发生产项目剩余资金1,722.44万元、原设立公司生物工程研究所项目募集资金17,636.90万元、原注射用美罗培南原料药及制剂(倍能)的开发生产项目资金2,247.81万元及原中药新药抗病毒粉针剂开发生产项目剩余资金6,476.37万元,合计共33,380万元,用于投资年产1000吨7?氨基头孢烷酸的生产项目及其附属项目,此举将能使公司增加一个富有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发展空间的新产品,又有效避免了未能给公司产生效益的项目继续投入资金而给公司造成的浪费,有利于公司长足发展,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程序合法。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