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30日,本公司董事长冯孝庭签署授权委托书,其内容如下:
    由于本人需要全力为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款及个人健康方面的原因,特作如下授权委托:
    授权公司副董事长古共伟先生全权代理本人行使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职责,主持公司的工作;
    委托副董事长古共伟先生在二届董事会期间全权代表本人在董事会中行使董事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自委托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