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科股份
    股票代码:600378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下称″本院″)
    地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
    联系电话: 028-85964616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机场路445号信箱
    股份变动性质:国家股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一、本院声明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是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有关规定编写。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获得本院职工代表大会和党政工联席会议的授权与批准。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院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科股份″)之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天科股份的股份。
    本次持股变动生效的条件:尚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审查批准。
    二、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情况介绍
    1、本次股权变动的出让方本院为天科股份的国家股股东。是成都市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古共伟,注册住所为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公司注册资本950万元,工商登记注册号为:5101091000146 税务登记证号码510109450723986 ;本院性质为国有独资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范围:催化剂,精细化学品,特种气体 不含易燃易爆气体 ,化工仪表及其它化工产品制造 不含危险品 ,公路客货运输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本院的中央主管企业为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截止2003年 3月24日,本院持有天科股份108,648,241股,占天科股份全部股份的55.55%,股权性质为国家股,所持股份均无质押、冻结等第三方权利的记录。根据本院章程,本院有效存续,合法持有并有权转让本次拟出让之股份。
    2、本院领导的基本情况
姓名 在本单位任职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古共伟 院长、党委委员 中国 四川成都 薛正儒 副院长、党委书记 中国 四川泸州 崔基道 副院长、党委书记 中国 四川成都 王晓东 副院长 中国 四川成都 黎成宣 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中国 四川泸州 聂 勇 院长助理、党委委员 中国 四川泸州
    3、本院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三、本院持有天科股份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出让之前,本院直接持有天科股份国家股108,648,241股,占天科股份已发行总股本的55.55%,所持股份性质为国家股。本院于2003年3月20日分别与深圳华润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下称:″华润丰″ 、成都美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美辰科技″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的上述股份部分出让给华润丰和美辰科技。通过本次出让,本院持有天科股份股权减少26.5%,出让完成后,本院仍持有天科股份56,821,293股,占已发行在外总股份的29.05%,仍为天科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见二款)
    2、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之一为华润丰,注册地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81号西丽大酒店1916室,注册资本6000万元。2001年6月1日,华润丰经深圳市工商管理管理局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2066761。
    本次协议转让的另一受让方为美辰科技,注册地为成都市青羊区百花潭路8号,注册资本2500万元。1997年4月8日经成都市工商管理管理局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01001804807。
    3、 本院2003年3月20日与华润丰和美辰科技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天科股份 108,648,241股中的41,070,412股(占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的21%)以每股2.22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华润丰,转让价款共计91,176,315元人民币;将10,756,536股(占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的5.5%)以每股2.22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美辰科技,转让价款共计23,879,510元人民币。通过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共计为51,826,948股,占天科股份已发行总股本的26. 5% ,共获得转让价款115,055,825元,华润丰与美辰科技均以现金的形式支付。本次转让完成前,该部份股权为国家股,转让完成后为法人股。
    3、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日为协议所规定的先决条件全部实现之日。协议所规定的先决条件包括:华润丰与美辰科技股东大会同意受让协议股权作出决议,同意受让协议股权(已出具);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批复):国家财政部作出国有股权转让的审核批复。本次股权转让协议无其他特别条款。
    4、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无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5、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本院均为天科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6、本院不存在未清偿对天科股份的负债,天科股份不存在为本院负债提供担保,本院不存在损害天科股份利益的其他情形。
    7、 本院独立持有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目前且截至协议股份过户之日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受他人委托持有、附条件、期限转让或者任何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益的情况;本院独立持有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目前且截至协议股份过户之日不存在任何对该部分股权的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况。
    五、本院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院及关联公司,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天科股份挂牌交易股份行为。
    六、本院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备查文件
    1、中国昊华化工 集团 总公司中昊企发 2003 60号
    2、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天科股份证券部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    法定代表人:古共伟
    2003年3月24日
     深圳华润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科股份
    股票代码:600378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华润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地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81号西丽大酒店1916室
    联系电话:0755-82137764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81号西丽大酒店1916室
    股份变动性质:国家股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一、本公司声明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是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有关规定编写。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内容已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与批准。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公司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科股份″)之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天科股份的股份。
    本次持股变动生效的条件:尚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审查批准。
    二、本公司情况介绍
    1、本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81号西丽大酒店1916室,注册资本6000万元。2001年6月1日经深圳市工商管理管理局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2066761。
    2、本公司董事基本情况
姓名 在单位任职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曹永红 董事长 中国 广东深圳 杨芳蓉 董事 中国 四川南充 杨方华 董事 中国 天津市 任 民 董事 中国 广西南宁市 梁俊义 董事 中国 黑龙江哈尔滨 吴 新 董事 中国 新疆乌鲁木齐石市 白 璐 董事 中国 北京市 雷镜潮 董事 中国 广东省中山市 敬 宏 董事 中国 北京市
    3、本公司持有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4.07% (为第一大股东)发行在外股份。
    三、本公司持有天科股份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出让之前,本公司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均未持有、控制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本公司于2003年3月20日以协议方式受让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下称″西南院″)所持天科股份 108,648,241股中的41,070,412股(占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的21%)。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成为天科股份的第二大股东。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见第二款)
    2、 本公司2003年3月20日与西南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西南院所持天科股份 108,648,241股国家股中的41,070,412股(占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的21%),转让价格每股2.22元人民币,转让价款共计91,176,315元。本次转让完成后,该部份股权为法人股。
    3、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日为协议所规定的先决条件全部实现之日。协议所规定的先决条件包括:本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受让协议股权作出决议,同意受让协议股权(已出具);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批复);国家财政部作出国有股权转让的审核批复。本次股权转让协议无其他特别条款。
    4、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无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5、西南院不存在未清偿对天科股份的负债,天科股份不存在为西南院负债提供担保,西南院不存在损害天科股份利益的其他情形。
    6、 西南院独立持有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目前且截至协议股份过户之日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受他人委托持有、附条件、期限转让或者任何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益的情况;西南院独立持有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目前且截至协议股份过户之日不存在任何对该部分股权的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况。
    五、本公司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及关联公司,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天科股份挂牌交易股份行为。
    六、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天科股份证券部
    
深圳华润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永红
    2003年3月24日
     成都美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科股份
    股票代码:600378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美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本公司″
    地所: 成都市青羊区百花潭路8号
    联系电话: 028-87577587
    通讯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百花潭路8号
    股份变动性质:国家股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一、本公司声明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是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有关规定编写。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内容已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与批准。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公司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科股份″)之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天科股份的股份。
    本次持股变动生效的条件:尚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审查批准。
    二、本公司情况介绍
    1、本公司注册地为成都市青羊区百花潭路8号,注册资本2500万元。1997年4月8日,经成都市工商管理管理局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01001804807。
    2、本公司董事基本情况
姓 名 在单位任职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董 武 执行董事 中国 四川成都
    3、本公司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三、本公司持有天科股份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出让之前,本公司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均未持有、控制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本公司于2003年3月20日与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下称″西南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西南院将所持有的 108,648,241股中的将10,756,536股(占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的5.5%),本次本次股权出让后本公司成为天科股份的第三大股东。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受让方本公司基本情况 (见第二款)
    2、 本公司2003年3月20日与西南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西南院所持天科股份 108,648,241股国家股中的10,756,536股(占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的5.5%),转让价格每股2.22元,转让价款共计23,879,510元,以现金的形式支付。该部份股权转让完成后为法人股。
    3、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日为协议所规定的先决条件全部实现之日。协议所规定的先决条件包括:本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受让协议股权作出决议,同意受让协议股权(已出具);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批复);国家财政部作出国有股权转让的审核批复。本次股权转让协议无其他特别条款。
    4、本次股份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无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5、西南院不存在未清偿对天科股份的负债,天科股份不存在为西南院负债提供担保,西南院不存在损害天科股份利益的其他情形。
    6、 西南院独立持有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目前且截至协议股份过户之日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受他人委托持有、附条件、期限转让或者任何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益的情况;西南院独立持有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目前且截至协议股份过户之日不存在任何对该部分股权的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况。
    五、本公司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及关联公司,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天科股份挂牌交易股份行为。
    六、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天科股份证券部
    
成都美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 武
    200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