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3年3月20日收到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西南院〖2003〗12号)通知,告知本公司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转让所持部分国有股权转让的情况。本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拟将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10864824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55%)中的41070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转让给深圳市华润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107565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转让给成都美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每股转让价格均为2.22元。两项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15055825元。本次两项转让事宜已于2003年3月20日获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批准(中昊企发〖2003〗60号),同日出让方与受让方已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还需报经财政部批准。有关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作进一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