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与A股股东多次沟通磋商的情况,建议对股改方案进行调整,但股改方案的最终确定仍需履行有关的报批程序。因此,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公布将延迟发布载有非流通股股东建议对股改方案作出调整的内容的公告,而该公告原本预期将会不迟于2006年3月15日公布。本公司A股将继续暂停在上交所买卖,直至上述公告发布为止。
    本公司将尽快发布有关公告,以向股东及有意投资的人士提供有关信息。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