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公告本公司于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三)上午在南京市马群街23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第四届九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方铿委托沈长全代为表决,张永珍、洪银兴未出席会议),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和高层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长全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各董事审阅了所提呈的报告,并对文件进行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1、批准本公司截止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批准沪宁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所影响到的固定资产及办公设备提取人民币9572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已经确定的沪宁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进度安排,包括服务区、道路上跨桥在内的固定资产将在下阶段施工工程中受到部分影响,对该部分固定资产公司按照证监会字【2004】1号的要求预提减值准备9,381万元。同时对公司即将清理的办公用固定资产提取减值准备191万元。
    (1)服务区及其他资产:账面净值15,399万元,提取减值准备6,903万元;
    (2)上跨桥资产:账面净值9,016万元,提取减值准备2,478万元;
    (3)办公用设备:帐面净值191万元,提取减值准备191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