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600377 证券简称:宁沪高速 项目:公司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及上网定价发行公告
2000-12-21 打印

    重要提示

    1、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沪高速”) 本次股票发行及 其发行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发行字 [2000]177号文核准。

    2、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本次“宁沪高速”股票发行由华 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以 及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投资者参与上网定价发行的申购后,符合条件的还可参与对二级市场投资者 配售的申购。

    4、本次发行并非上市,有关上市事宜另行公告。

    5、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公告中关于申购方式、申购时间、申购对象、申购程序、 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以及次数的规定。

    6、本公告仅对认购“宁沪高速”股票的有关事项和规定,向社会公众作扼要说 明,投资人在做出认购本股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 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7、《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以下简称“招股说明 书概要”)已刊登于2000年12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时报》上,仅供投资者参考。 投资者也可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办公处所查阅《江苏 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和帮助他人 违规融资申购。

    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宁沪高速”共发行15,000万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向二级市场 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规定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新股事项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不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和上网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其中:向上交所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7,500万股,上 网定价发行7,500万股。

    (二)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4.20元人民币, 发 行当年全面摊薄市盈率为35.90倍。发行人发行前的股本为488,774.75万股,发行后 总股本为503,774.75万股。

    (三)申购时间: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7,500万股的申购时间为2000年 12 月22日(周五)正常交易时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行,则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继续进行申购。

    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7,500万股的申购时间为2000年12月23日(周六 )上午9 :30-11:30,下午1:00-3: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行,则顺延 至第二天继续进行申购。。

    (四)发行地点:与上交所联网的全国各证券营业网点。

    (五)发行对象:凡已办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境内自然人及法人(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参与二级市场配售的投资者于2000年12月19 日收市后持有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流通证券收盘市值还需不少于10,00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调整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新股事项的通知》, 证券投资基金使用基金名义开设 的股票帐户参与申购新股。新股上网公开发行部分,基金可以参与申购;向二级市场 投资者配售部分,基金可按其于2000年12月19 日收市后所持有的上交所上市流通证 券收盘市值申请配售。基金申购新股,不设申购上限。

    (六)申购代码: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方式的简称为:“宁沪配售”, 申购代 码为“737377”;上网定价发行方式的简称为“宁沪申购”,申购代码为“730377”。

    (七)申购上限:每一股票帐户、每种方式申购股票的数量上限均为150,000股( 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二、对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方式

    (一)基本情况

    1、本次向上交所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数量为7,500万股。

    2、发行时间:2000年12月23日(周六),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时,则在第二天继续进行申购。

    3、发行对象:于2000年12月19 日持有上交所上市流通证券的收盘市值不小于 10,000元的投资者。

    (二)配售方法

    本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利用上交所股票交易系统进行,由主承销商将7,500 万股“宁沪配售”股票输入其在上交所的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发行专户, 作为股 票的唯一卖方。符合配售申购条件的投资者在指定的发行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 的各证券营业网点,以每股4.20元的发行价格和规定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申购 结束后,由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按各投资者2000年12月19 日收盘实际持有的该交易 所的上市流通证券市值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 并根据有效申购总量和 有效申购户数确定认购者及其所认购的股数,具体处理原则是:

    1、当有效申购量小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7,500万股时, 按投资者实 际申购量配售,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包销;

    2、当有效申购量等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7,500万股时, 按投资者实 际申购量配售;

    3、当有效申购量大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7,500 万股时 , 上交所按 1000股有效申购量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量连续配号。 主承销商组织摇号抽 签,投资者每中签一个号配售新股1,000股。

    (三)申购数量

    1、向上交所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时,由上交所按照投资者在招股说明书概要刊 登前一个交易日(2000年12月19日)收市后持有的上交所上市流通证券的收盘市值确 定投资者可申购数。上市流通证券市值包括上市流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可转换 债券市值的总和(不含其它品种的流通证券及未挂牌的可流通证券), 其中包含已流 通但被冻结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以及战略投资者和一般法人通过配售方式认购的 新股;不包括已发行未上市的新股、未流通的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国家股、法人 股。

    2、投资者每持有上交所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0,000元限申购新股1,000股, 申购 新股的数量应为1,0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不足10,000元的部 分,不赋予申购权。

    3、每一股票帐户申购股票的数量上限为150,000股(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4、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的申购为无效申购。申购量超过按其持有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证券市值确认的可申购上限的部分为无效申购, 上交所 电脑主机将剔除无效部分,符合可申购上限要求的部分仍为有效申购。

    (四)申购程序

    1、按照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方式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无需事先交纳申购款。

    2、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申购时,填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 帐户卡到各地证券营业部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 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申购。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自动终端进行申购时,应按各证券营业部的规定办理 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销。

    (五)配号与抽签

    1、申购配号确认

    申购当日(12月23日,周六),上交所负责确认投资者的有效申购, 对超额申购、 重复申购等无效申购予以剔除,并对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进行连续配号,每1,000 股 确定一个申购号,同一笔申购所配号码是连续的。配号结束后,上交所将配号结果传 输给各证券营业部。

    2、公布中签率、摇号抽签

    申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2月25日,周一),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报纸上公布中签率。各证券交易网点将配号结果公布于交易大厅显著位置, 投资者 到原委托申购的证券营业部确认申购配号。每一个号代表1,000股。 本次向二级市 场投资者配售量为7,500万股,故有75,000个中签号。则中签率=75,000 /配号总数 ×100%。

    若有效申购量大于发行量,采取摇号抽签方式认购。根据中签率,在公证机关的 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组织摇号抽签,直至7,500万股中签完毕, 并于当日 通过上交所卫星网络将中签号码传送各证券营业部。

    3、公布中签结果

    申购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2月26日)各证券营业部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中 签结果公告。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布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 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个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六)清算交割

    1、中签的投资者必须于申购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2月26日,周二)收市前将 认购款存入其开户的证券营业部保证金帐户。

    2、申购后的第三个工作日(12月27日,周三)各证券营业部向中签投资者收取新 股认购款,将股款集中划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帐户,并于收市前将投资者认购新 股的明细数据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当中签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时, 交易 系统将只对其资金能够认购的部分进行配售,余者视同放弃认购,由主承销商包销。

    3、申购后的第四个工作日(12月28日,周四),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根据 中签结果及认购者缴款情况,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同时将中签的认购股款在扣 除发行手续费后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

    4、申购结束后,主承销商依据协议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指定帐户。

    5、新股股权登记将由上交所电脑主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并由上海证 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以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三、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方式

    (一)基本情况

    1、本次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7,500万股。

    2、申购时间:2000年12月22日(周五),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进行(上午9:30— 11:30,下午1:00—3: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 则在下一个工作日 继续进行申购。

    3、发行对象:持有上交所股票帐户的境内公民及境内法人(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二)发行方法

    本次“宁沪高速”股票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对一般投资者发行7,500万股,即利用 上交所系统,在指定的时间内实行定价发行,由主承销商作为唯一“卖方”,将7,500 万股“宁沪高速”股票输入其在上交所的上网发行股票专户, 按发行价格作为卖出 价。

    各地投资者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的各营业网点,根据本公告规定的发行价 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交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由上交所 交易系统主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并根据申购总量和 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的认购股数,确定方法是:

    1、若有效申购量小于7,500万股,申购者按有效申购量认购; 认购不足部分由 承销团按承销协议包销;

    2、当有效申购量等于7,500万股时,按投资者实际申购量认购;

    3、若有效申购量大于7,500万股,则由上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按每1,000 股确定 一个申购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每一个中签号认购1,000股。

    (三)申购数量的确定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 000 股的申购量必须为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一经接受不能撤单。同一股票帐户的多次 申购,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3、每一股票帐户申购股票的数量上限为150,000股(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凡愿认购本次“宁沪高速”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股票帐户卡。 尚 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公开发行日(2000年12月22日,周五)以前到当 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好上交所股票帐户的开户手续。然后到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营 业部开立资金帐户。

    2、存入足够申购资金

    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申购者, 应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 申购资金。

    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申购者,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在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 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1)申购者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资金帐 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申购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认购。

    (2)使用电话委托的申购者应按该证券营业部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与抽签

    1、申购配号确认

    申购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2月25日,周一),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划至清算 银行申购资金专户。

    申购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2月26日,周二),由主承销商和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 算公司对申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查, 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 资报告,上交所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帐情况确认有效申购,并对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 进行连续配号,每1,000股确定一个申购号,同一笔申购所配号码是连续的。 并将申 购配号记录传输给各证券营业部。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给予 申购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12月27日,周三),各证券交易网点将配号结果公布于 交易大厅显著位置,投资者到原委托申购的证券营业部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12月27日,周三),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布中签率。每一个号代表1,000股。本次股票的上网定价发行量为7,500万股, 故 有75,000个中签号。则中签率=75,000/配号总数×100%。

    若有效申购量大于发行量,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中签申购者。

    3、摇号抽签

    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12月27日,周三),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 由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直至7,500万股中签完毕, 并于当日通过上交所卫星网络将 中签号码传送给各证券营业部。

    4、公布中签结果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12月28日,周四),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 公布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个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六)清算与交割

    1、从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2月25日,周一),至第三个工作日(12月27日, 周三)期间,全部申购资金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冻结, 所冻结资金按企业活 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共三天)归发行人所有。有关资金划拨、冻结事宜, 遵从上 交所有关规定。

    2、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12月27日,周三), 根据中签情况,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有效申购结 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3、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12月28日,周四),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解冻,并向各证券营业网点返还多余申购款,各交易网点同投 资者进行清算交割。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扣除发行手续费 后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 主承销商依据协议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指定帐 户。

    4、新股股权登记由上交所电脑主机在定价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由上海证券中 央登记结算公司以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四、发行费用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均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 过户 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2、 参与上网定价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证券营业机构的手续费由主 承销商委托上交所按各营业网点实际成交金额的3.5 ‰的比例自动划至该营业机构 帐户。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人:钟章万、姚永嘉、仲文桥

    电话:025-4469568;4469332;4200999-4706、4716

    传真:025-4466643;4207788

    (二)主承销商: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南京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联系人:窦智、贺文慧、安雪梅、何晖

    电话:025-4457777-933、959、962、935

    传真:025-4579930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