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与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局在2004年4月14日签订了就宁沪二级公路(即宁沪二级公路江苏段)新经营权第二补充合同。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公告本公司与江苏交通厅公路局在2004年4月14日签订了就宁沪二级公路(即宁沪二级公路江苏段)新经营权第二补充合同。有关第二补充合同的内容见本公司2004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