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公告本公司于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上午在南京市马群街23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第四届三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监事会成员和高层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长全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各董事审阅了所提呈的报告,并对文件进行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截止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批准续委任陈祥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3、审议和批准修改公司章程,并将此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将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三条增加条款(五)如下:
    (五)公司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4、批准将公司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中汽车客货运输经营项目取消。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