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分红方案,已获1998年6月8日召开的199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本公司1997年度分红方案为:每股派现金0.04元。
    根据199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境内法人股东获派H股发行前之股息每股0.0017元。
    本次合计派发现金股息0.0417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日
    本次分红股权登记日为1998年5月8日。除权日为1998年5月9日。
    三、分红对象
    本次分红对象为:截止1998年5月8日在江苏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四、分红方法
    本公司股东可于1998年6月20日起前往江苏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领取。
    (领取红利需持有效的股权确认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人员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江苏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80号(星汉大厦一楼)
    电话:025-6507112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