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公告本公司于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11:00时在南京市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26楼2610会议室举行第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和高层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长全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和批准沈长全先生、周建强先生、陈祥辉先生、王国刚先生及崔小龙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并选举沈长全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议和批准郑张永珍女士、王国刚先生、杨雄胜先生、陈祥辉先生及张文盛先生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并选举王国刚先生担任召集人;
    3、审议和批准方铿先生、杨雄胜先生及范玉曙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并选举杨雄胜先生担任召集人;
    4、批准公司与苏州信托投资公司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委托金额为一亿元,期限为一年;及
    5、关连董事回避投票,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连董事投票表决,审议和批准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公司(本公司控股85%)参股江苏省租赁有限公司(此项交易为关连交易)。
    公司关连交易公告将于5月30日刊登,公司股票于5月29日停牌一天。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