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公告本公司于二○○一年四月十一日(星期三)上午举行二○○一年第三届 七次董事会。
    经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和批准本公司截至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董事会报告书;
    2、 审议和批准本公司截至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的经审核帐目和 核数师报告;
    3、 批准召开二○○○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提案及有关该股东大会的通知及 相关事项;
    4、批准二○○○年度业绩公告内容;
    5、 继续聘任安达信公司及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核数师及授权 本公司董事会拟定其酬金;
    6、确定二○○○年末期股利分配预案为:每十股分配红利人民币0.9元。(含 税)
    7、批准开展投资苏嘉杭高速公路工作。
    8、预计二00一年将分配依一次现金红利, 其分配比例将不低于该年度净利润 的50%。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不用于下一年度股利分配。
    特此公告。
    附:关联交易公告。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姚永嘉
    中国.南京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