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00年12月22日—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了15000万A股, 根 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所有持我公司法人股的股东,需在2001年1月6日前开设法人 帐户,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份登记,逾期不办者, 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2月28日
    附注:①所有法人股东应于2001年1月6日前携带本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登记公司签 发的股份登记托管确认书,前往南京市汉中路180号江苏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上海 证券交易所法人股票帐户及登记托管确认手续。
    ②已开设上海证券交易所法人股票帐户的企业法人单位, 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登记公司签发的股份登记托管确认书,前往南京市汉中路180 号江苏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托管确认手续。
    联系电话:(025)65281104200999—4716、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