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8月16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5名,董事巴峥嵘先生因出差、董事米崇广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此次会议,授权董事潘刚升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宋常先生、刘洪玉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此次会议。会议由潘刚升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关于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红星支行申请3亿元贷款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关于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申请发行信托计划的议案》,决定以回龙观文化居住区后期G04-06、G08、G09经济适用房项目向广东发展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申请发行信托计划,金额为贰亿捌千万元,期限为一年,到期以项目销售回款偿还信托资金。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