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安华支行申请二亿元人民币授信的议案》。
    2.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北京崇文区支行申请一点九亿元人民币授信的议案》。
    3.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环支行申请二亿元人民币授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