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2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7%),该公司将上述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宝石支行作为贷款的质押担保。鉴于该公司曾于2003年5月向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宝石支行申请借款并以其持有的天鸿宝业2800万股股权作为质押,目前该笔借款已归还,原质押已解除。新的质押期限自2004年5月21日至2005年11月20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