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03年7月11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潘刚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天鸿宝威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嘉麟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北京天源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由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进行此项议案表决时,到会的关联董事潘刚升先生、米崇广先生、胡瑞深先生、辛伟民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巴峥嵘先生、范永宁女士以及独立董事宋常先生、刘洪玉先生、梁积江先生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均同意此项议案,同时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项交易公平、公允,成立后的天源嘉诚在北京市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