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11月9 日 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薇主持, 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天鸿集团公司签署 回龙观地区后期D05、D06项目征地拆迁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
    根据北京市开发建设回龙观地区经济适用房有关文件的规定,公司为保证D05、 D06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与天鸿集团此次合作是必须的, 也是符合股份公司利 益的;股份公司董事会履行了诚实信用义务,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 正的原则,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 在相关费用的分摊原则及确定 标准上没有损害股份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