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9 月 18日上午9时在北京宝辰饭店3层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 代表股份数68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05%。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赵东杰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1. 审议通过《股份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1 年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 12 ,052,438.97元,净利润8,075,134.11元,加上公司尚未分配的利润106,724,826. 10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799,960.21元。
    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25万股为基数,每10股 派发现金0.5元(含税),共计分配5,412,500 .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9,387,460. 21元结转以后分配。
    (同意68250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现场见证, 认为: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