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1月6日公告了《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发布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1月19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6 年1月17日--2006年1月19日(期间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 年1月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天鸿宝景大厦五层会议厅(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9号)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已于2006 年1月6日发布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公告。
    8、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06 年 1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1月10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公司股票停牌。
    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支付对价股份上市日复牌;若未能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公告附件1的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详见公司于2005年12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除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本公告附件1的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5年12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3号京宝花园M207室
    邮编: 100011
    联系电话: 010- 64401270/64401277
    指定传真: 010-64401637
    联 系 人:龚谦炜 钟宁
    3、登记时间
    2006 年1月10日-2006年1月18日的每日9:00-17:00
    4、注意事项
    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6日
    附 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 数量说明 738376 天鸿投票 1 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天鸿宝业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天鸿宝业"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
    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376 买入 1元 1股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376 买入 1元 2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