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14 日 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薇主持,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股份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股份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四项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四.监事会对公司2001年上半年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发表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 决议 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 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本报告期内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无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2)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制度,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2001年中期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