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在北京内蒙古宾馆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天纵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天鸿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鸿嘉诚")与北京天鸿卓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鸿卓越")签署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审议,认为:目前股份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销售工作均委托专业的销售代理公司进行,建设项目委托天鸿卓越代理销售,主要因天鸿卓越之前曾多次参与过回龙观地区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代理工作,特别是曾在2002年成功代理过股份公司开发建设的回龙观文化居住区后期D05、D06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销售工作,在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双方此次合作,在销售费用的划分、代理费率及结算等方面均由双方协商确定,与市场平均水平相当,股份公司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使其利益受到损害。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