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0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科工",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的批复,该批复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昌铃公司")收购九江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资产。
    按照公司2005年12月18日召开的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航科工的批复,昌铃公司将在年内办理资产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