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模夹具分公司除了承担公司模夹具的研制外,还承担公司股东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河航空)相关的模夹具研制生产任务,昌河航空为保证其今年下半年繁重的模夹具研制生产任务,向公司提出租赁模夹具分公司的相关资产以满足其模夹具的研制任务。
    二、关联方介绍:
    昌河航空:成立于2002年12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斌先生,注册资金为113170万元,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以直升机为主的航空产品;研制、生产、销售汽车整车(不含微型汽车)及零部件;生产、销售其他机电产品;汽车检测、运输、仓储;以及进出口贸易、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等。
    最近一期的总资产54.28亿,净资产12.12亿。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71.58%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昌河航空为满足下半年生产经营的需要,承租公司模夹具分公司的相关资产设备,租赁期间,相关资产设备的保养、维修均由昌河航空负责承担。租赁时间为2005年8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租赁费玖佰伍拾万元整(¥950万元),支付方式为每月结算租赁费。
    定价原则:在当地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议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制定出租赁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
    按照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公司今年下半年模夹具研制生产任务相对减少,而同时昌河航空专用模夹具加工任务繁重,为提高模夹具分公司资产设备利用率,公司经过测算认为在满足公司自身生产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出租相关资产设备,可以为公司创造更多的效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同意此次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定价合理、公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5年度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董事会审议的资产租赁协议文本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