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28日上午9:00在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五名,代表股份3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4.1亿股的73.17%。其中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代表股份293446987股, 占总股本的71.57%;哈尔滨东安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股份3931808股,占总股本的0.96%;中国民用飞机开发公司代表股份1310603股, 占总股本的0.32%;中国航空工业供销总公司代表股份655301股,占总股本的0.16%;安徽江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股份655301股,占总股本的0.16%。以上五名股东所代表的股份都为非流通股。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流动股股东参加。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洪德主持。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逐项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00,0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300,0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300,0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以300,0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及2005年财务预算报告;
    5、以300,0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48,008,147.56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924,458.21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083,689.35元。200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根据200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04年度不分配利润,也不转增股本。
    6、以300,0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7、以262120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在表决时关联股东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回避)
    8、以300,0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9、以300,0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0、以300,0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1、以300,0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徐莹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