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01年8月15 日在江西 省景德镇市昌河宾馆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杜明华女士主 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01年中期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数据 真实、准确,未发现有虚假行为。
    3、2001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确实履行了各项决议, 其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未发现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活动;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未发现违 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