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4年4月22日公司2004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现将公司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4年 5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河宾馆一部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长吴全先生。
    四、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7、审议公司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公司募资投向部分项目资金变更的议案。
    10、审议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
    以上议案中的第1、2、3、5、6、7各项内容见2003年4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2004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其余公告见同日公告。
    以上议案中的第4项内容已于公司2004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将按规定在股东大会前公告。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截止到2004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4年5月24 日~ 2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
    ⑴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⑵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帐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其他:
    ⑴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⑵ 联系人:蔡昌滨先生、刘清丽小姐
    电 话:0798-8462778、8448974
    传 真:0798-8448974
    邮 编:333002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持股数量: 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2004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4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