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3年第五次董事会于2003年7月13日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河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蒋林生、董事王文骐、董事刘赤页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其中董事王文骐、董事刘赤页分别委托杨金槐董事和徐文光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全先生主持。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根据有关法规,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提名张文标先生、刘培森先生、左和平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黄新建、丁水汀认为张文标先生、刘培森先生、左和平先生以往的工作经历和能力符合有关聘任独立董事的规定,同意张文标先生、刘培森先生、左和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7月13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文标先生简历:55岁,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石化林源炼油厂主任、党委书记、厂长;中国石化九江石化总厂党委书记、厂长;南京水运股份公司(股票代码:600087)副董事长。现任中国石化九江石化总厂党委书记兼中国石化股份公司驻九江分公司代表。
    刘培森先生简历:41岁,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上海工业大学、上海大学讲师;上海出版印刷专科学校经管系副书记;上海经营者人才公司项目经理。现任上海英达国际人才有限公司总经理。
    左和平先生简历:40岁,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景德镇陶瓷学院讲师;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现任景德镇陶瓷学院工商学院院长。
    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张文标先生、刘培森先生、左和平先生为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    2003年7月8日于景德镇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文标,作为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文标    2003年6月26日于九江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培森,作为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培森    2003年6月25日于上海市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左和平,作为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左和平    2003年6月26日于景德镇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