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第六次董事会于8月5日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河宾馆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1人。吴德铨董事、严绳武董事、吴献东董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吕顺发董事已委托徐恒武董事代其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全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公司董事吴献东先生辞呈和推荐李慧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正常变动的原因,董事吴献东先生请求辞去董事职务,另外,根据工作需要和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昌飞集团公司推荐李慧先生为公司董事。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参照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标准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我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2.6万元(含税)。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正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江西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2002)赣外经贸生登字第041号]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进出口贸易″一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也同时修正,即在章程原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项目中,增加″进出口贸易″一项。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购买昌飞集团公司在建科技大楼四层楼层作为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场所的议案;
    昌飞集团公司科技大楼正在全面施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向,公司拟用募集资金购买昌飞集团公司科技大楼10层-13层共计四层,(四层面积总计为5911平方米)作为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场所。购买价格以科技大楼竣工决算为依据,暂向昌飞集团公司预付2000万元人民币,待大楼竣工验收后再一次结清余款。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
    附一: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购买昌飞集团公司在建科技大楼四层楼层
    作为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场所议案的声明
    声明一:同意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8月5日第六次董事会提出的″购买昌飞集团公司在建科技大楼四层楼层作为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场所的议案″,收购价格要以工程完工后的决算价格为依据,作为关联交易,价格要公平、公正。
    
声明人:黄新建    2002年8月5日
    声明二:同意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8月5日第六次董事会提出的″购买昌飞集团公司在建科技大楼四层楼层作为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场所的议案″,此项收购属于关联交易,收购价格要注意公平、公正。
    
声明人:丁水汀    2002年8月5日
    附二:董事候选人李慧先生简历如下:
    李慧,男,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办公厅常务副主任。曾任三机部、中国航空工业部主任科员,中国航空工业科学技术总公司处长,中外合资深圳百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中国航空工业科学技术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航联高技术发展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