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2007年度第四次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公司的子公司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合肥昌河),向合肥中信银行贷款8000万元,公司将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控股100%)
    担保协议总额:8000万元
    担保方式:等额担保
    担保期限:自贷款之日起一年
    债权人:银行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情况:
    合肥昌河是公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经营地址:合肥市玉兰大道3号;法定代表人:刘洪德。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昌河品牌系列轿车、微型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以及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
    合肥昌河目前资产情况如下:资产总额17.90亿元,净资产3.01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合肥昌河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进行担保。
    四、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尚无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度第四次董事会决议
    2、合肥昌河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