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股票已于2007年5月30日、5月31日、6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20%,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作出如下公告:
    1、经询问公司及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资产注入或有关公司借公司壳上市等重大事项。
    2、《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及控股股东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的责任和义务 ,本公司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事宜。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