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1年5 月16日上午9:00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河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七名,代表股份 300002000股,占公司总股份4.1亿股的73.17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 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全主持。本次大会的各项内容以及大会召集、召开 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 逐项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00002000票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00002000票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300002000票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及2002年财务预算报告》。
    四、以300002000票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02年度预计利润分配政策》。
    五、以300002000票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六、以300002000票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章程修正案》。
    七、以300002000票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修正案》。
    八、以300002000票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九、以300002000票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丁水汀为公司独立董事;以300002000票同意 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 ,0 票反 对,0票弃权通过黄新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十、以300002000票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2001年度审计费用和报酬及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徐莹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2001年度 股东大会,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