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3月20日以书面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会议于2007年3月31日在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姚秀灿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会监事均投了赞成票。
    二、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均投了赞成票。
    三、关于执行新会计制度的议案,与会监事均投了赞成票。(见同日董事会公告)
    四、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交易金额议案,与会监事均投了赞成票。(见同日董事会公告)
    五、关于公司与招商银行开展经销商融资服务及公司向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监事均投了赞成票。(见同日董事会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