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3月20日上午9:00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5名,代表股份26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410,000,000亿股的63.78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刘洪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逐项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261,5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2、以 261,5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以261,5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4、以261,5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5、以 261,5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变更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77,644.10万元(扣除发行费),募集资金项目在2005年底已实施完毕,目前各募集资金项目费用已结算完,尚结余项目资金1,794.5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2.31%,公司将该部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以2,284,8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向昌铃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在表决时关联股东中航科工、东安动力回避表决):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昌铃公司)为了提高生产能力,正在进行完善生产线的工作,为加快工作进度、降低成本,公司向昌铃公司出售部分设备及厂房等资产,在评估价基础上,经协商作价以168,210,292.36元向昌铃公司出售该部分设备及厂房等资产。本议案将在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7、以 261,5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股改费用冲减资本公积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便[2006]10号文件的规定,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费用271.6万元将直接冲减资本公积。
    8、以261,5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向昌铃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公司对控股的昌铃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昌铃公司新产品引进、开发和生产线技术改造。本次对昌铃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所需资金全部由昌铃公司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投入,公司持有昌铃公司41%的股份,需增资2460万美元。公司此次增资所需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
    9、以 261,5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设立合肥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贯彻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加快昌河自主品牌汽车的发展,也为了更好地获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及发挥区域优势,为公司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合肥分公司改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肥分公司改制为全资子公司后,仍将生产昌河品牌系列的轿车、微型汽车等。本议案将在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律师见证情况:
    经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陈贵阳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