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将于2007年3月20日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3月20日上午9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本公司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长刘洪德先生。
    四、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2、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4、审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5、审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变更的议案;
    6、审议公司向昌铃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议案;
    7、审议公司股改费用冲减资本公积的议案;
    8、审议公司向昌铃公司增资的议案;
    9、审议公司设立合肥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以上议案第1 - 4项已经公司2006年度第五次董事会及第二次监事会审议,内容见2006年8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证所网站(www.see.com.cn);第5 - 8项已经公司2006年度第七次董事会审议,内容见2006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证所网站(www.see.com.cn);第9项已经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董事会审议,内容见2007年2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证所网站(www.see.com.cn)。
    公司按规定将在股东大会前5天在上证所网站(www.see.com.cn)公告股东大会资料。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截止到2007年3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7年3月6日 - 19日(不含法定休息日)
    上午9:00 - 11:30;下午14:00 - 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
    ⑴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⑵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帐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其他:
    ⑴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⑵ 联系人:蔡昌滨先生、刘清丽小姐
    电 话:0798 - 8462778、8448974
    传 真:0798 - 8448974
    邮 编:333002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持股数量:
    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 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