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第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5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在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赵慧侠董事因事未能出席并委托刘赪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二、公司向有关银行贷款申请授信额度议案:
    根据公司下半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开发新车型的需要,公司需要增加贷款规模,现与招行南昌分行达成协议,该行同意在原信贷规模的基础上,再增加6000万元授信额度,其中2000万元为银行贷款,4000万元为综合授信。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三、公司章程修正案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相关规则指引,等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鉴于本次修改的条款较多,故不再将修改的条款一一对应,章程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的经修订的《公司章程》。
    四、 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指引,重新制定了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请参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