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第一次董事会于4月 10 日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河宾馆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刘赤贞、吴献东因公未能出席会 议,已委托其他董事代其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吴全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由十三名董事增加到十五名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推荐黄建新先生、丁水汀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的 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声明见 附件),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如无异议,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02年5月16日召开,有关内容如下:
    1、会议时间:2002年5月16日上午九时
    2、会议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河宾馆
    3、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4)、审议2001年度财务决算及200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01年度利润分配和2002年度预计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
    (6)、选举独立董事;
    (7)、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8)、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9)、审议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修正案
    (10)、审议公司2001年度审计费用和报酬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2年5月10日下午3: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 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 票帐户,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出席会议者的 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和传真以5 月 15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东郊,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2年5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联系人:蔡昌滨先生、张岩小姐
    电话:0798—8448974
    0798—8442019—2778
    传真:0798—8448974
    邮编:333002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建新先生简历
    黄建新:男,1953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南昌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教授,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生导师,“企业管理”学科与“产业经济”学科硕士 生导师,江西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兼任中国经营管理研究会理事、江西省工业经济协会理事、江西物资经济学会 常务理事、江西省系统工程学会理事。
    丁水汀先生简历
    丁水汀:男,1967年出生,博士,副教授。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汽车工程系 主任,汽车研究所副所长。一直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汽车工程学会高级会员、北京市汽车工业协会理事、中国 汽车刹车片网络商会会长,北京六合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附件:二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建新,作为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黄建新    2002年4月10日
    附件:三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丁水汀,作为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丁水汀    2002年4月10日
    附件:四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建新先生为江西昌河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西昌河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西 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 的股 东,
    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 以上 的股
    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10日
    附件:五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丁水汀先生为江西昌河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西昌河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西 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 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 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 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