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5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已刊登了《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2007年7月4日本诉讼双方已当庭交换了证据。
    2007年7月17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追加黑龙江省甘南县音河镇兴十四村村民委员会、黑龙江富华集团总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案定于2007年8月24日开庭。
    备查文件:1、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
    2、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