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28日上午,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重庆三峡宾馆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建威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6人,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有99,5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7%。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批准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2003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99,541,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股数的100%。
    二、批准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因市场变化不再继续实施和停止实施项目以及项目实施后节余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3,600万元,变更为投入“上海联运枢纽基地”项目。(详见2003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99,541,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股数的100%。
    三、批准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董事会设立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5个专业委员会。
    99,541,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股数的100%。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蔡启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