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等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现就神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泉投资)将其 持有的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运股份)的法人股通过协议方式转 让给资产新闻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神泉投资与本公司于2001年5月18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转让情况
    神泉投资将其持有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股1860万股(占长运股份 总股本的10.79%)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3.253元, 转让价款总 金额为6050.58万元,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三、本次法人股转让后,长运股份总股本仍为17230万股,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本公司持有长运股份总股本的10.79%,成为长运股份的第三大股东。
    四、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由华企投资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上海汽车 工业(集团)公司、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总公司、本溪钢铁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 商企业集团公司、中国产经新闻报社、中国石化集团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 12家股东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为11350万元;本公司法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南泉路1319号;法定代表人:姚军;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 经济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承办生产资料市 场,建筑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化工、针纺织品、机械电器设备、工艺美术品、 装 饰材料的销售。
    五、本公司与神泉投资无任何产权关联关系。
    六、本公司没有委托他人行使此次转让股份的权利, 也没有接受他人委托行使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利。
    七、公司及其关联法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到目前为止, 未持有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份, 也没有在最近六个月内买卖重庆长江水运股 份有限公司上市流通股。
    八、公司按照约定, 在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与神泉投资办妥股权转让过户交 割手续。
    九、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由本公司与神泉投资于2001年5月18日签订)
    
资产新闻实业有限公司    200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