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3年10月25日,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重庆北部仓储加工基地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以反担保形式为重庆北部仓储加工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重庆分行借款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同日,公司与华夏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重庆北部仓储加工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重庆分行借款4,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重庆北部仓储加工基地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北部仓储)原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参股企业,注册资本:9,800万元(公司出资4,610万元,占北部仓储注册资本的46%)。经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用北部仓储股权置换了东莞市宝达船舶有限公司股权。现公司不再持有″北部仓储″股权。
    2002年,公司与″北部仓储″共同投资设立了″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出自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1.43%,″北部仓储″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57%。
    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三、担保及反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约定:担保期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满后两年止。借款期限为2003年10月8日至2004年10月8日止。
    反担保合同约定:″北部仓储″同意用持有″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28.57%的股权和对公司的1,900万元债权作为反担保。若″北部仓储″未按银行约定归还贷款,″北部仓储″承诺放弃对″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的股权和对公司的债权主张权。
    四、董事会意见
    ″北部仓储″市场前景和资信状况良好,有偿还能力。本次担保是为了共同把″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做大,做强,推动上海枢纽基地项目的开发和建设步伐,符合公司基本利益。同时,本次担保采用了反担保措施,不会给公司造成担保风险。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2003年10月25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8,700万元(含本次担保),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材料: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反担保合同;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