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温州新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新城)的通知,本公司法人股转让双方资产新闻实业有限公司与温州新城已于2003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变更与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前,温州新城不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
    本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温州新城持有本公司股份1,8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9%,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股份性质仍为社会法人股。资产新闻实业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有关股权转让双方的详细情况见2003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有关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