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本次股权转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我公司持有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860万股, 占该公司总股本 的10.79%,为该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我公司于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八日与资产新闻实 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我公司将持有的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 部法人股1860万股以协议方式转让给资产新闻实业有限公司, 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3.253元,转让总价款为60505800.00元。
    二、本次股权转让后,我公司不再持有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股。
    三、本次转让的股份无抵押和法律争议问题, 也不存在司法裁判或其他原因限 制本次转让股份的情况。
    四、我公司及其关联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重庆长江水运股 份有限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在此公告前最近6个月内也没有买卖重庆长江水运股份 有限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
    五、我公司按照约定, 在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与资产新闻实业有限公司办妥 股权转让过户交割手续。
    六、备查文件: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神泉投资有限公司    200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