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2003年7月22日,本公司收到股东单位北海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于2003年7月21日与公司第四大股东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签订了《法人股转让协议书》,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202,9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2%)法人股全部转让给北海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040.59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前,北海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620万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海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增加为16,402,954股,占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总额的9.52%,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
    二、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本公司前5名大股东持股情况。
    1、 股权转让前本公司前5位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数(%)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8,888,046股 16.76 华融投资有限公司 23,250,000股 13.49 资产新闻实业有限公司 18,600,000股 10.79 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 10,202,954股 5.92 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7,750,000股 4.49 以上前五名股东数据截止2003年6月30日 2、 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前5位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数(%) 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8,888,046股 16.76 华融投资有限公司 23,250,000股 13.49 资产新闻实业有限公司 18,600,000股 10.79 北海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6,402,954股 9.52 四川省港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7,750,000股 4.49
    三、在本次股份转让前6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原锁定的股份外,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备查文件: 北海现代关于转让本公司法人股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