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为4,1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7,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9,70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概述
    公司于2003年5月15日与招商银行重庆分行上清寺支行签署了《银行承兑不可撤销担保书》 下称《担保书》 ,为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丰通信)向该行申请的4,1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承兑汇票期限为半年,担保期限为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承兑协议》项下该银行垫付票款之日另加两年。
    本次担保属2003年1月6日,公司与长丰通信于签订《互保协议》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12.000万元额度内。有关《互保协议》、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情况分别刊登于2003年1月15日、2003年4月8日和2003年6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长丰通信股票代码:000892)是在深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人民东路50号;法定代表人:覃辉;注册资本:41,387.68&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通信产业投资、通信设备制造、通信工程和技术咨询;电信增值业务;机械产业投资及设备制造;自营进出口业务。
    截止200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5,473万元,净资产为83915万元,净利润为6,911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0.22%,资产负债率为62%,在警戒线以内。
    长丰通信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保证范围:贷款合同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并对因利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份承担担保责任;
    3、保证期限:自被担保人向银行申请的商业汇票贴现到期之日起二年。具体期限根据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分别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市场及资信状况进行了分析,认为该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有较强的偿还能力,本次《保证合同》的签署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9,7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银行承兑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与长丰通信签订的《互保协议》;
    3、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4、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