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3年5月12日,公司以通信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形成决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重庆宝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重庆分行渝中支行借款壹仟陆佰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同日,公司与中国银行重庆渝中支行营业部签订了保证合同,为重庆宝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重庆分行渝中支行借款壹仟陆佰万元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14个月),担保期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经过两年。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重庆宝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18日,注册地址:重庆江北区青草坝一号,法定代表人:袁建国(本公司总经理兼),注册资本400万元港币,本公司出资3,000万元港元,占注册资本的75%。该公司主要经营:生产销售各类钢质及玻璃钢船舶,船舶与机械设备维修。截止2002年12月31日,总资产20,264,939.83元,净资产3,291,855.67元,负债总额16,973,084.16元,全部为短期流动资金负债,主要用于造船工程前期垫付款。由于受美国“911”事件的影响,2002年该公司在海外的造船订单无法兑现,2002年仅实现利润7,941.1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03年,该公司承接和中标的造船订单为28艘,折合人民币11,445万元,目前正在建造中的有7艘,总值为1,590万元,已完成工业总产值750万元,预计2003年,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将有较大改观,可为公司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董事会意见
    由于该公司承接的造船任务较重,需要较大的工程前期垫付款进行周转,为支持该公司生产和发展,本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该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重庆宝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属本公司控股企业,拥有建造玻璃钢船和豪华游艇的核心技术,其产品有良好的市场基础和发展前景,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本次担保决策权属公司董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2003年4月30日,含本次担保,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5,600万元,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材料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重庆宝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表;
    3、重庆宝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