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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概述
    2003年4月8日,公司与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丰通信)签订了《互保协议》,拟以互保方式为长丰通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其中5000万元互保协议有效期为三年,7000万元互保协议有效期为壹年。具体担保时间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截止目前,公司累计为长丰通信提供担保3000万元人民币(公告刊登于2003年4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003年4月5日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长丰通信提供12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的议案,并将按程序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三届第十五次审议通过的同意为长丰通信以互保方式提供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属12000万元总额度内。(公司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刊登于2003年3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同意互相为对方中、长期借款提供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其中7000万元协议有效时间为一年,5000万元互保协议有效期为叁年,以双方各自与银行签订有效担保合同时间为准。在互保有效期内,如对方出现重大财务风险或重大或有事项,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互保协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长丰通信的财务、市场及资信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认为该公司财务状况较好,有偿还能力。本次《互保协议》的签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14000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互保协议》
    3、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