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建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例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以互保的方式为重庆长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担保期为一年。待互保协议和担保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为重庆船厂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同意为重庆船厂中标的造船合同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标的为1,878万元,履约期为300天(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资产核销管理办法》(详见上交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与重庆北部仓储加工基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长运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1.4%,对方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6%。该公司设立后,主要承担公司在上海的物流枢纽基地建设项目的开发和建设以及资金筹措等工作。授权总经理组织办理设立新公司的筹建工作。待合资协议签订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