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8日上午10:00时在重庆三峡宾馆18楼会议室召开。参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9202.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许少才先生主持。公司部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体监事及本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9202.73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9202.73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9202.47万股赞成,0股反对,26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9202.73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因公司亏损,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表决结果:9202.47万股赞成;0股反对;26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9%。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盛安达律师事务所张玉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六月二十八日